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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哪些大趋势?

本月,我们与威尔士和苏格兰各行各业的利益相关者举行了 2 场圆桌讨论。我们测试了我们的想法,探讨了权力下放国家在工作场所关系方面的具体差异和需求,并研究了未来一段时间我们应该与谁合作。

在圆桌讨论之前,我们分享了益普索为 Acas 所做的研究,该研究确定了 6 个主要趋势:

影响薪酬和福利的经济变化

技术进步(例如人工智能的出现)及其对工作的影响
工业变革——劳动力不断流动
社会变革和环境、社会和治理以及平等、多样性和包容性 越南数据 的不断演变的角色
劳动力变化,特别是代际关系
工作场所的冲突和权力——罢工和不满情绪的增加
我很高兴看到威尔士和苏格兰同事的热情,以及通过 要提高您的销售业 作建设性地应对挑战的意愿。

 

贾卢德案中的管辖权、归属和责任

作者: Marko Milanovic
在我上一篇关于Jaloud 诉荷兰案的文章中,我主要讨论了该案的底线以及它对未来意味着什么。然而,在这篇文章中,我想尝试澄清 迴聲資料庫 法院在该案中使用的(或应该使用的)管辖权、归属和责任的概念框架(Aurel 也在他的文章中讨论了这些框架)。在这方面,判决的关键部分是第 140-155 段,我不会在这里完整地复述,加上 Spielmann 法官的一致意见和 Raimondi 法官的赞同意见。

即使粗略阅读 Spielmann 的意见(以及反对另外两名法官的 Motoc 法官的同意意见),也可以清楚地看出,大审判庭的法官认为《欧洲人权公约》第 1 条的国家管辖权概念与一般国际法概念(例如行为归属和不法行为责任)之间的关系问题特别令人烦恼。从所使用的语言来看,内部肯定存在相当大的争论。Spielmann 法官和 Raimondi 法官认为,法院对归因概念的使用以及对国际法院判例法(第 95-97 段)和国际法委员会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款(第 98 段,引用第 2、6 和 8 条)的引用非常令人反感,事实上是“含糊不清、从属和难以理解的”。对于这两位法官来说,归因是本案中的一个“非问题”,法院本应避免这种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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